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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须知

烟台海港医院住院须知:

住院病人需登记身份证号码

一、為(wèi)加强住院病人的管理(lǐ),自2009年1月1日起住院病人要登记身份证号码。

二、各科(kē)室通知到门诊的每一位医师,医生开住院证明时,要告知病人办住院手续时需要身份证或医保卡。

三、住院处工作人员办住院手续时一定要登记病人的身份证号码,并核实病人身份,并给予医保登记,急危重症病人未带身份证时,可(kě)先行办理(lǐ)入院,然后告知病人或家属进行补登记时需携带病历、身份证、住院证明。

四、病房主管护士接到入院病号时要核实有(yǒu)无身份证号码,未登记号码的病人,要及时敦促家属进行补登记。

五、病人或家属前来补登记时,应详细核对病人身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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